團體討論室
借用團體討論室請登入「e-portal\圖書館資訊系統暨電子期刊資料庫」填寫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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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團體討論室使用規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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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討論室提供教師小組教學或學生達6人(含)以上課業討論申請使用。
2.申請人和聯絡人需為不同人。
3.可預約7日內使用時段,至多預約4小時;亦開放現場登記。
4.同組成員不得輪流預約,避免影響他人使用權利。
5.預約成功後將發送Email通知。請自行持名單上『任一位』使用人之校園IC卡,至10樓討論室門口刷卡機感應進入。
6.保留15分鐘,逾時取消該次使用資格。 7.依圖書館使用規則,若違反使用規定,立即停止借用權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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